机电学院2021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17 阅读量:

机电学院2019级、2020级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2021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通知》(https://yan.sicau.edu.cn/info/1016/7201.htm),现将本年度我院研究生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项目

校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二、评审范围

1.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1)申请对象为取得国家学籍并实际离岗在校学习的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

(2)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当年不得重复申请;

(3)参评成果需是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的成果,已用于这两个奖项评选的成果不得再次使用。

2.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申请对象为应届毕业研究生(即2022年6月毕业授位)。

三、评审条件

参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处分;(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恪守科学精神,无学术不端行为;(4)学习刻苦,学风端正,如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学业成绩优良;(5)按期完成学籍注册、缴纳学费。

(一)优秀研究生

按各培养单位学生总数的8%划分指标。

参评条件: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符合基本参评条件;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表现突出。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按各培养单位学生总数的3%划分指标。

参评条件: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符合基本参评条件;担任研究生党支部委员、班干部、团干部、研究生会干部、辅导员助理、研究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等学生管理服务工作一年以上,表率作用好,师生认可度高;工作认真负责,能力强,奉献大,敢于担当,贡献突出。

(三)优秀毕业研究生

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按毕业生人数的8%划分指标,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按毕业生人数的4%评选。

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中遴选产生。

在符合参评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评:

(1)曾获国家奖学金、三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2)曾获省级及以上竞赛奖励;

(3)曾获校级及以上各类荣誉称号、特别嘉奖等。

四、评选办法及指标

研究生评优实行推选评定制。校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各院所按照学校划分指标等额评选,学校审定表彰。

我院各项分配指标如下。

奖励名称

分配名额

优秀研究生

9

优秀研究生干部

3

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3

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2

五、学院工作安排

1924日下午18点前,申请人完成对应申报文档表格填写和纸质证明材料准备,并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表格至jdxyyjs@sicau.edu.cn,递交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交综合楼325室;

(2)9月27日前,院所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核、评选,评优名单院内公示3天;

(3)9月28日,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评优结果提交至研究生院;

(5)10月下旬学校上会审定后,校级优秀个人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填写《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省优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完成后双面打印一份,交院所盖章后由学生本人交研究生院。

六、其他说明

1.参评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同学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电子版:《2021年机电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信息采集表》和参评项目申请表,以“参评项目-年级-姓名”方式命名;

(2)证明材料纸质复印件,须经导师审核并签字认可后方可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2.申报材料必须齐备规范,并在规定时限内提交。逾期材料不全不规范者、补充材料者或逾期申请者,一律视同材料无效或放弃当次评选资格。

3.各类学术成果材料提交要求,同《四川农业大学机电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4.申请材料一经发现重复使用或存在弄虚作假者,取消在校期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5.本细则解释权归机电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小组。

机电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

2021年9月17日

  附件1. 四川农业大学机电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院发[2021]08号.pdf

  附件2. 2021年机电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3. 荣誉称号(优生、优干、优毕)申请表.docx

  附件4.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省优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