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届毕业生就业困难帮扶经费申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28 阅读量:


机电学院2021届全体毕业生: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 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向我校划拨就业困难帮扶经费33.96万元,用于帮扶2021届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含研究生),共计帮扶566人,每人一次性发放帮扶经费600元。根据学校相关安排,我院须在5月10日前完成省惠民惠农“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以下简称:“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的申报工作,现将我院2021届毕业生就业困难帮扶申报及发放事宜如下:

一、申报人员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 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的发放范围确定为: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全覆盖,兼顾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就业困难毕业生等特殊困难群体。

二、统一申报发放方式

2021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经费首次通过“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申报,帮扶经费全部纳入学生社保卡发放,请尚未办理社保卡的拟帮扶毕业生尽快办理,以便就业帮扶经费规范统一发放。

三、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除身份证照片以外,需提供以下文件:

建档立卡贫户

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其一即可:

1、建档立卡证明原件(如:扶贫手册、帮扶手册、联系卡等);

2、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开具的建档立卡书面证明;

3、当地扶贫部门(一般是当地扶贫办)扶贫系统中申请补贴学生的家庭信息页面截图。

4、学校资助部门盖章的名单,可以作为申报帮扶经费的证明材料。(建议将本学院和研究生全部建档立卡学生名单盖章后作为统一申报证明材料)

5、由学校相关部门盖章的全国系统截图,可以作为申报帮扶经费的证明材料。

城乡低保家庭

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其一即可:

1、低保证;

2、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或村(社区)开具并加盖公章的低保证明。

3、由学校相关部门盖章的全国系统截图,可以作为申报帮扶经费的证明材料。

本人残疾

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其一即可:

1、本人残疾证;

2、户籍所在地残联部门或民政局出具的贫困残疾人家庭证明。

3、由学校相关部门盖章的全国系统截图,可以作为申报帮扶经费的证明材料。

其它困难:

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其一即可

1、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材料(贷款合同上传第一页和签字盖章页)

2、其他困难的毕业生材料。

四、材料报送要求

5月7日,学生向学院申报,将申请材料和附件: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发放明细表”电子档及纸质档交综合楼329院职业发展部工作人员处,学院初审后限额推荐。研究生申报至研究生院(研究生名额请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五、申报名单公示和经费发放

按照教育厅通知要求,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招生就业处将汇总初审名单于5月11日—15日在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5月16日,招生就业处将审核、公示无异议名单报财务处发放帮扶经费。

六、名额分配

机电学院:分配名额32人。学院将根据学生实际申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最终拟受帮扶学生名单,并在学院院网进行公示。

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835-2882626(李老师)。


  附件: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发放明细表.xlsx

 

机电学院团委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