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学院全院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举行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预选赛相关事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院内初赛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在2023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二、参赛项目类型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三大类。
(一)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的作者仅限本专科生。作品类别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方面的作品。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学术性和实用性。
(二)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等6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以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
(三)科技发明制作类
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资格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即2023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2.本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决赛当年即2023年6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可以按硕士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后续则不可申报。
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二)申报要求
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三)指导教师
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作品完成竞赛申报后,作品题目、作者、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不得变动。
四、赛程安排
院内初赛:举办时间大致为十月中下旬,采用“5+3(展示五分钟,提问三分钟)”形式答辩。具体时间将会在十月中旬左右进行通知。
材料提交:请有意愿参加比赛的团队/个人提前填写附件二、附件三,并打包发送至机电学院团委创新服务部官方邮箱1820940588@qq.com,压缩包名称为“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格式,一切通知和疑问解答请进群737739403
五、注意事项
1、获得历届“挑战杯”科技竞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且有新进展、新成果的项目需填写历届获奖作品汇总表(附件1)递交至1820940588@qq.com,此类项目经审核后可直接参加省赛排位争夺赛,不再参加校赛评奖
2、请各位负责人在填写附件时仔细阅读要求后再填写。
附件一: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历届获奖(省二等)作品汇总表.xlsx
附件二:第十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院内初赛作品汇总表.xlsx
附件三:第十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