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2019、2020、2021级各小班、团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和上级组织同意,校团委、校学生会将于2022年6月召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川农业大学第十七次代表大会暨四川农业大学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参加第十七次团员代表大会暨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的选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按要求成立学院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主任:李建华(教师)
成员:周书玉(教师)、赵雯妍、董力萍、邹梓浩、徐传鑫、肖梁辉、邹育霖、王韵涵、刘宇、王毅、刘奕、华钊
二、代表选举办法及名额分配
(一)代表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定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
3.能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4.勤奋学习,刻苦求知,努力工作,学习和工作成绩优良,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同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受到青年学生的拥护、信任;
5.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积极反应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诉求,正确行使代表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6.团代表应是能模范遵守和贯彻团章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和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学生团代表和学代表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学生;
7.本次团学大会预计在6月中旬召开,故团学代表不含2022届毕业生。
(二)代表选举办法
1.正式代表名额
(1)根据学校名额分配,本次团代会我院团代表的名额确定为12人。
(2)根据学校名额分配,本次学代会我院团代表的名额确定为12人。
(3)团代会代表中本专科生团员代表(含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全部同时为学代表。
(4)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机电学院代表名额分配表》。
2.代表的构成
来自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代表不低于70%;校(区)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代表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党员代表一般不超过70%;代表中不同年级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和各类先进学生代表应占一定比例,代表结构由各选举单位把握。
3. 选举原则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和《四川农业大学学生会章程》等有关文件要求,代表的选举应尊重和保障青年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1)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
提名学生团学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须经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所在班团大会选举产生;
参加选举的人数应达到班团支部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获实际到会人数半数以上且票数最多者成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每个班团支部提名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
(2)代表候选人提名
班团支部提名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经汇总后,由选举工作委员会与选举单位同级党组织、校团委进行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并进行考核,严格审核把关,集体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各选举单位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酝酿讨论,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选举单位同级党组织和第十六届团委会审查。
(3)正式代表选举
选举工作委员会召集代表会议(代表应包含专职团委书记、副书记,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不含毕业班的班团支部的班长或团支书,参加人数应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分配正式代表名额的20%(我院为17人),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选出的代表报选举单位同级党组织和第十六届团委会审批。
三、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备注 |
4月15日 |
召开班长支书会,传达选举工作相关要求 |
于中午12.30 线上召开 |
4月15日— 4月18日 |
各支部和班级召开团支部大会和班级大会,选举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
每个班团支部提名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 |
4月18日 |
各小班、支部与18:00前将附件2《机电学院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信息统计表》和附件3《机电学院团学代表候选人选举会议记录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588925380@qq.com。 |
(邮件名请注明“班级+团学代会”)。 |
4月19日— 4月23日 |
学院公示代表候选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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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 |
学院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召集全院班长、支书会议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
按分配正式代表名额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
4月27日 |
材料上交学校团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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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机电学院代表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 机电学院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3 机电学院团学代表候选人选举会议记录表.doc
机电学院团委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