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机电学院 发布时间:2021-11-18 阅读量:

全院各团支部:

根据校团委对团支部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安排和要求,现将我院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对标定级对象

2020级、2019级、2018级团支部;

研究生各级团支部;

二、对标定级工作标准

团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详见附件1),总分值100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5星级(≥90分),4星级(80-89分),3星级(70-79分),2星级(60-69分),60分以下不予定级。

——5星及4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应着力推进工作创新,成为示范标杆。

——3星和2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一般,应着力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建设水平。

——不予定级团支部,列入重点整顿范围,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本建设。

三、日程安排

1.支部组织对标自评

支部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对照《团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附件1),完成自评定级,填写《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附件2)。

采取“五必评、双签字”方式,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表现、评活动效果、评制度落实、评大局贡献,团支部负责人、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自评结果。

2.智慧团建对标定级

11月26日之前,支部管理员根据《“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功能操作指南》(详见附件3)以及自评的具体情况,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完成线上对标定级工作。

3.提交对标自评材料

11月26日白天行课时间,各支部将《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纸质档和电子档、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档交至六教206并登记。电子档命名为“专业班级团支部对标定级XXX材料”,使用U盘拷贝。

四、相关要求

1.分级负责。团支部书记是此项工作直接责任人,主动向团员青年公开自评的过程及结果。

2.评议考核。“对标自评”开展情况须作为团支部年度述职评议内容。原则上每年前三季度进行专项部署,推动基层团组织对标对表、整改提升,第四季度集中开展“对标定级”评定检查工作。

3.激励约束。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上级团组织可以给予合理激励,方具备参评团内荣誉的资格。无故未开展“对标自评”工作的基层团支部,不得参评团内荣誉;不予定级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若有疑问,请在机电学院团干群(QQ:578847003)中咨询或联系赵同学(QQ:2213694469)。

 附件1:团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 .docx

 附件2: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docx 

 附件3:“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功能操作指南 .pdf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机电学院委员会

202111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