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学院全体师生: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申请条件
参评范围: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在校在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年内未受纪律处分;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诚信记录;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现时家庭经济困难,个人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达到相应助学金的其他申请条件。
以下情况学生不符合国家助学金评定要求:
1、深贫县免费定向生和乡村振兴计划学生(已实施学费和生活费补助);
2、当前已退学或休学学生;
3、当前违纪处分未解除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评定
(一)评定办法及指标体系
评定办法:班主任组织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组全体会议,(需小班督察员到场监督),对每一位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参评条件进行百分制打分(家庭经济困难程度I的分值直接引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算数平均分,然后根据以下指标权重计算排位分,按照分值从高到低降序排位,以此作为助学金申请顺序的参考。
评议指标体系及权重:
1、家庭经济困难程度I(权重为0.5);
2、学习态度和努力程度S(权重为0.2);
3、政治思想素质P(权重为0.1);
4、道德品质和诚信、法纪意识M(权重为0.1);
5、生活节俭程度F(权重为0.1) 。
国家助学金评分 = I*0.5 + S*0.2 + P*0.1 + M*0.1 + F*0.1
(二)具体日程安排
1、10月26日18:00前,各小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组召开评定会,根据小班民主评议打分,计算困难生助学金排位分并排序,填写《附件1:机电学院2022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小班打分表》及《附件2:2022年国家助学金小班评定结果汇总表》,并在班级内公示1天。无异议后将《附件2:2022年国家助学金小班评定结果汇总表》上报学院,电子版发送至学院权益部邮箱1554865889@qq.com,纸质版经由本人签字、评议组长及副组长签字后交至综合楼323。
2、10月26日18:00前,督察员填写《附件3: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班评议会督察情况登记表》纸质版交至综合楼323。
3、10月27日前,通过助学金评定的同学可登录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在线申请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在线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4、10月27日,学院对各小班上报的助学金评定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
5、10月31日前,学院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将评定结果上报学校。
(三)注意事项
1、按照“奖助可兼得”的原则,获得各类奖学金且参评国家助学金的学生,班级评议组可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金等级进行适当调整。
2、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以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原则上应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不给予资助者应作出具体原因说明并做好备案留档。
3、全日制在校退役复学学生和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单列二等国家助学金指标。
4、班级不得将助学金用于二次分配或擅自调剂;助学金不得用于请客吃饭等不当花销。
如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到学院团委办公室进行咨询或申诉。
咨询及投诉地点:综合楼323室
咨询及投诉电话:0835-2882871(杨老师);0835-2883701(周老师)
附件1:机电学院2022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小班打分表.xls
附件2:2022年国家助学金小班评定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3: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班评议会督察情况登记表.doc
机电学院
202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