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5 阅读量:

全院各小班同学:

 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高校学生资助主要业务月历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启动2023-2024学年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奖学金标准及名额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全院评选名额为3名;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全院评选名额为55名。

二、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在读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评选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申请时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评选学年体育成绩或体质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国家奖学金

1.符合基本条件

2.参评条件: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项排名均位列同年级同专业10%(含)。

破格条件: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10%后,但均位于前30%(含)的学生,参评学年必须在道德现、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成绩突出(需有相关证明材料)。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1.符合基本条件

2.参评条件: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两项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10%(含)。

破格条件: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10%后,但均位于前30%(含)的学生,必须至少获1次参评学年度的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需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省级及以上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赛事获奖等(具体由学校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

3.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4.长期勤工助学者可优先考虑。

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互不兼得,也不与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其他社会捐资奖学金兼得。深贫县专项培养计划(乡村振兴定向培养计划)学生,不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日程安排及材料提交

(一)国家奖学金

9月25—9月27日:申请人填写附件1:机电学院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拟评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 及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9月27日18:00前,将附件1、附件2及所填个人荣誉相关证明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2196856682@qq.com(邮件命名:机电学院班级+姓名+国家奖学金)国奖问题咨询qq群:190642372未按规定时间及材料提交要求报送的申请不予受理

9月29日—9月30日:学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并通知审核合格学生院级答辩抽签等事宜。

108日:开展机电学院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答辩,答辩采用PPT讲解的形式,自述5分钟,评委提问3分钟,请候选人提前准备好答辩材料,学院将根据答辩情况确定国家奖学金拟推人选,确定人选请在10月9日18:00前提交纸质版材料(附件2个人荣誉相关证明材料)至综合楼329办公室,审核完成后进行公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9月25—10月7日:申请人填写附件3:机电学院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评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 及 附件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1071800前,将附件3、附件4及所填个人荣誉相关证明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1320047756@qq.com邮件命名:机电学院班级+姓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励问题咨询qq群1001910760未按规定时间及材料提交要求报送的申请不予受理)确定人选请将纸质版材料(附件4及个人荣誉相关证明材料)于10月1018:00前交至综合楼329办公室。

1014—1016日:学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并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学生通过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action)进行申请。


注:填写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表时,请务必确保个人信息、数据真实有效且填写正确。因个人信息、数据作假或填写错误造成的如永久取消评选资格等一切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




机电学院团委办公室

2024年9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