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学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精神,增强大学生职业规划意识,指导其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4〕3号)要求,经研究,我校决定举办“新东方杯”四川农业大学第十二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现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24年10月-11月
二、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三、大赛目标
努力把大赛打造成强化生涯教育的大课堂、促进人才供需对接的大平台、服务毕业生就业的大市场。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成才观和择业就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促进校院强化生涯教育,做实做细就业指导服务;以赛促就,广泛发动行业企业参与赛事活动,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我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四、大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
招生就业处、研究生工作部
(二)大赛工作组
大赛工作组由主办单位组成,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组织策划、统筹协调工作。工作组负责大赛的跟进落实、活动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小组,负责对赛事组织、评审等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大赛行为予以处理。
(三)支持单位
成都市新东方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五、大赛内容
大赛采用院/所初赛、校区复赛、全校决赛三级赛制。
赛事包括学生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成长赛道设本科生组,就业赛道设本科生组、研究生组。
1.成长赛道。主要面向本科中低年级学生(主要面向我校一、二、三年级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定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持续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详见附件1)
2.就业赛道。面向本科高年级计划求职学生(本科生组面向我校三、四年级,不含已通过推免等确定升学的毕业年级学生)和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对照目标职业及岗位要求,个人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详见附件2)
六、赛程安排
(一)报名及院内初赛安排
1.参赛对象
学院全体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全体2023级和2024级本科生、全体学生部门干部全部参加,其余年级每班自主或推荐不少于10人参加。
2.选手报名(11月13日前)
本硕学生均以小班为单位、学生组织以部门为单位报名,将电子版材料整理成压缩包的形式,命名为“班级/部门+职规参赛材料”(成长赛道:生涯发展报告;就业赛道:求职简历),于2024年11月6日12:00前发送到指定邮箱2241073778 @qq.com;并同时在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以下简称大赛平台)报名参赛板块,按照《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学生操作手册》(在“大赛平台—报名参赛”版块下载),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参赛材料(具体参赛材料见赛道方案)。
大赛期间,大赛平台开放成长赛道生涯闯关功能、就业赛道职业适配测评功能,参赛选手可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重要提示:学生须同步提交报名信息和参赛材料,赛道只能选择一个,一旦报名审核通过后,赛道将无法更改。
3.院内初赛
学院组织评委对选手报名提交的生涯发展报告、求职简历等材料进行评审打分,得分排在前位的同学进入第二轮。
1.成长赛道(相关要求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决赛时间:11月5-8日(暂定)
决赛形式:现场展示。主题陈述(5分钟):选手结合生涯发展报告进行陈述和展示。评委提问(3分钟):评委结合选手陈述和现场表现进行提问。
2.就业赛道(相关要求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决赛时间:11月5-8日(暂定)
决赛形式:主题陈述(5分钟):选手陈述个人求职意向和职业准备情况,展示通用素质与岗位能力。综合面试(5分钟):评委提出真实工作场景中可能遇到的问题,选手提出解决方案;评委结合选手陈述自由提问。
(三)校区复赛(11月14日-22日)
校区复赛本科生和研究生分开开展(本科生校区复赛以招生就业处通知为准,研究生复赛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1.校区复赛晋级名额。工作组根据各院、所在校生人数、报名人数等因素,分配各院、所(室)晋级复赛名额(另行通知)。
2.校区复赛参赛及评审方式。各院、所(室)推荐参加校区复赛的选手,按校区复赛要求提交参赛材料和参赛(另行通知)。
(四)全校决赛(11月下旬)
1.全校决赛晋级名额。校区复赛成长赛道、就业赛道中表现优秀选手以及经工作组单项考察推荐的选手晋级全校决赛,晋级名额另行通知。
2.全校决赛参赛及评审方式。决赛参赛选手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比赛顺序,依次上台进行主题陈述、评委提问(成长赛道)或综合面试(就业赛道),评委现场打分。
七、奖项设置
(一)学院奖项设置
1.有效提交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参赛材料即赋0.5分智育分。
2.个人奖分别从成长赛道、就业赛道选手中,各评出:
一等奖1名,奖金400元,赋2.5分智育附加分;
二等奖2名,奖金300元,赋1.5分智育附加分;
三等奖3名,奖金200元,赋0.5分智育附加分;
优秀奖4名,赋0.5分智育基础分。并择优推荐选手参加校区复赛。
(二)学校奖项设置
全校决赛设个人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
1.个人奖分别从成长赛道、就业赛道选手中,各评出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5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4名,奖金800元。获奖选手均颁发荣誉证书,根据“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给予加分认定。选手参加学校总决赛取得的成绩,纳入推荐参加省级比赛的考察因素。
2.优秀指导教师奖共设10名,奖金1000元。
3.优秀组织奖10个,奖金2500元。根据院、所(室)初赛组织情况、晋级全校决赛情况、选手获奖情况进行评选,评分规则附后(详见附件3)。
八、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动。各院、所(室)要研究制定本单位初赛方案,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工作,将大赛与各类就业指导、实习实践、校园招聘等活动统筹组织,形成工作合力,广泛宣传和发动更多学生了解和参与比赛,以大赛为重要载体,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就。
(二)精心组织。各院、所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为举办赛事和同期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支持,认真组织开展复赛推荐报名、参赛指导等工作,落实主体责任。要将大赛与学生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有机结合,与同期就业活动统筹推进。要积极动员用人单位参与大赛,汇集实习和岗位资源,助力更多学生在参赛过程中实现实习、就业,确保比赛平稳有序、取得实效。
(三)严格纪律。参赛选手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各院、所要认真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参赛资料审查工作,确保符合相关要求。坚持公平办赛、公益办赛、开放办赛、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安全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