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现将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本人自愿申请,团支部民主推荐;
2.申请人思想上积极进步,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念和共产主义信仰,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入党动机端正,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决议;
3.申请人品德端正,作风优良,群众基础好,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4.申请人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递交入党申请书已满6个月;
5.申请人学习积极上进,上一年所修课程(含选修课程)无补考、重修,必修课加权成绩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小班或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1/2;
6.申请人热心校、院、班团事务,积极参加校、院活动和社会实践,吃苦耐劳,具有奉献服务精神,团结同学,在同学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小班民主测评满意度(含满意、基本满意)不低于85%;
7.满足以上条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担任校、院、班各级学生干部,积极服务师生,工作表现突出者;
(2)获校级以上奖励表彰,在学生中发挥积极引领作用者;
(3)退伍军人,以及在重大突发事件响应党的号召,发挥积极作用者。
二、推荐名额
各团支部可推荐共青团员的比例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
各学生组织按不超过团员人数20%的比例推荐,且与团支部不重复推荐。
三、推荐程序
1.由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本人自愿向团支部提出《机电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申请表》(附件1),驻班党员、团支书、副团支书(班长)切实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2.各小班团支部应在驻班党员的指导下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民主推荐,驻班党员如实填写《民主评议监督表》(附件2)。须有4/5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含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到会方可进行民主推荐。申请人应在“推优”大会上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参会团员按照“赞成”、“反对”和“弃权”进行投票表决(见附件3),赞成票数占支部团员总数(含预备党员、党员)1/2及以上者,方可列为拟推荐对象。
由学院学生组织推荐的对象,也需在所属团支部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数占参会团员总数的1/2及以上者,方可列为拟推荐对象。
3.团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拟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4)并报班主任审核,团支部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团组织推荐)》(附件5)上报学院团委。各学生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对拟推荐对象综合素质情况进行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4.各学生党支部汇总拟推荐对象并上报学院党委备案,学院党委就拟确定对象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党委向各党支部下发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书面批复,通知各学生党支部将其纳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
四、日程安排
1.3月7-10日:各团支部进行民主推荐。
2.3月11日12:00前:各团支部书记将附件1、2、4、5纸质档交综合楼329室;附件4、5,班主任审核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电子档以压缩文件形式(以“专业班级+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材料”命名)交至邮箱3425822490@qq.com。
3.3月10-17日:材料审核、推荐名单确定、公示等。
四、注意事项
推荐过程应严格秉承公平公开原则,严禁拉票贿选,严禁造假,篡改、伪造相关数据材料,对在民主推荐中搞拉票、助选、造假,篡改、伪造等违规违纪活动的,一律取消推荐资格,且一年内不得参与推荐。
各团支部名单上报后不再更改,请各团支部认真组织推荐。
机电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