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3、2024级同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3〕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转专业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转专业工作坚持“择优选拔、优中选优、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校区间不转专业(参军退役复学学生除外)。
3.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曾申请转专业并获批的学生、定向生和委托培养的学生、跨校转入我校的学生均不能申请转专业。
4.校区内专业累计转出、转入人数均控制在本年级本专业在读人数的20%以内。申请转出的学生超额,按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择优审批;申请转入的学生超额,由学院组织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二、工作机构
1.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由学院院长和党委书记共同担任组长,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系(室)主任等担任成员,负责全面统筹安排转专业工作。
组 长 :许丽佳 薛治伟
成 员 :张黎骅 黄锎靓 张丽娜 陈文生 雷小龙 王玉超 黄 鹏
2.转专业工作监督组:
由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监督组成员由学院教学秘书担任。负责转专业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并接受学生的申诉。
监督组组长:黄锎靓
监督组成员:杨 梅
三、接收计划和申请条件
(一)接收计划
年级 |
专业 |
学科 门类 |
在读 人数 |
可转入人数 |
2023 |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
工学 |
149 |
29 |
2023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118 |
0 |
2023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工学 |
180 |
0 |
2024 |
农业工程 |
工学 |
29 |
6 |
2024 |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
工学 |
149 |
30 |
2024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122 |
25 |
2024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工学 |
154 |
31 |
(二)申请条件
1.所修读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前40%(成绩排名截止至2025年5月6日)。
2.已修读的所有课程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3.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组织程序
本次转专业可同时填报两个专业志愿,按志愿先后顺序进行审核。
1.学生网上申请:5月9日8:00-12日18:00。
在此期间学生可一次性填报两个志愿,并可根据教务管理系统实时提供的专业申请人数进行志愿调整。
2.学院网上审核转出时间:5月13日8:00-14日18:00。
如申请转出学生数量超额,按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择优审批。
3.学院审核转入学生第一志愿:5月15日8:00-5月17日18:00。
如申请转入学生超额,由学院根据转入学生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方式如下:
(1)学院录取方法为:① 优选已修(含在修)《高等数学》或《大学物理》课程的学生;② 在①未满额情况下,则优选其他学生。学院按照①②顺序,对申请转入学生的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百分比(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依序择优录取。
(2)如果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百分比相同,按照《高等数学》和《大学英语》的加权平均成绩(成绩分数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数学、英语加权平均成绩相同情况下,取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雅思(IELTS)、托福(TOEFL)等证书者优先。
(3)若学生申请专业没有接收名额,则审核不通过。
4.学院审核转入学生第二志愿:5月18日8:00-5月20日18:00。
学院接收第二志愿学生,录取方案与第一志愿一致。若第一志愿转入人数已达该年级该专业在读人数的20%,则不再接收第二志愿学生。
5.学院专业工作结束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学院院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批准后统一公布。
教务处报学校审批后公示转专业结果时间:5月23日-5月27日。
五、学籍与培养
1.转专业学生应完成本学期已选课程学习,获准转专业的学生秋季学期开学后到转入专业报到注册。获准转专业的大一学生编入转入专业同年级继续修读,大二学生编入转入专业下一年级继续修读,报到注册后新专业学籍正式生效。
2.转专业学生培养方案、学费标准及毕业条件等按转入专业要求执行。
3.学院负责指导和协调转入学生的课程免修、补修和选课等相关工作。
六、特别提示
1.转专业需慎重。学生应结合自身兴趣爱好和专长,充分考虑个人学业和职业规划,并征得家长同意;转专业后将涉及补修课程和缴纳超学分学费等问题,同时有学业时间延长或不能完成学业的可能性。
2.转专业时间紧、环节多,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在此期间务必密切关注教务处主页及机电学院网站首页的相关通知。
3.为提高转专业成功率,填报第一、二志愿时可以有一定的梯度。
4.所修读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的计算使用必修课的有效成绩。
咨询电话:0835-2883018 纪委监督:0835-2883364
机电学院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