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届毕业生创新能力评价成绩“学术成果”第一次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23 阅读量:

学院全体2026届毕业生:

为确保2026年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2026年推免遴选综合评价中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的公告》中对学术成果认定的相关要求,现就第一次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1.学术论文: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已在线学术论文(不包含会议论文),只认1代表作,论文收录级别以论文在线当年科技处认定的级别为准(附件1)。

2.发明专利: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发明专利,只记1专利。

二、认定流程

(一)学院认定

1.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学术成果内容、收录级别进行审核鉴定。

2.申请认定同学根据创新能力评价成绩中学术成果的认定标准,填写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附件23),并按学院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支撑材料(包括并不限于学术论文实验设计、原始数据记录和数据分析、文章撰写等过程材料,发明专利设计方案和试验过程材料)。

3.学院组织认定工作组按照推免遴选综合评价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方案(试行)的学术成果计分说明要求对学生提交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进行认定,给出认定结论并在院内公示不少于3

4.学院上报认定汇总表。学院上报学术成果认定汇总表时,一并上报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名单,汇总表盖院章并由专家审核小组组长签确认

(二)学校复核

学校对学院认定结论进行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数据导入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算系统。

三、注意事项

1.申请认定同学需在202552918: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附件23及成果证明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3080105391@qq.com;将纸质版材料(成果证明材料)于529日前交至综合楼327办公室。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机电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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