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小班学生:
根据《学生奖励及评选办法》(校学发〔2024〕20号)、《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4〕25号)和《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5〕12号)等相关政策要求,现将2024-2025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在读学生。
二、评选指标及奖励
全院评选14名,奖励金额5000元/名。
(2024级5名,2023级5名,2022级4名)
三、评选条件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评选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初试成绩均全部合格;
(4)完成参评学年体育健康测试且成绩合格(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无法参加测试者除外)。
2.参评条件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遴选,如位点相同则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同年级同专业排名靠前者优先,若前两项都相同则看英语过级情况。
当学年内,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四、日程安排及提交要求
请申请人填写附件1:机电学院 2024-2025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拟评学生情况统计表,并附上参评学年体质健康测试且成绩合格的证明,于10月7日18:00前发送至邮箱:2286318767@qq.com(邮件命名格式:申请人名称+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10月11日前学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开展评选工作并公示。
特别注意:
1.不符合命名格式的邮件不予接收;
2.未在学工系统上完成申请或未以正确格式命名并发送邮件者,均视为不参与评选。
另:请各位奖项申请人加入优秀学生奖学金咨询群:1054371721。
机电学院团委办公室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