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学院关于评选通威太阳能奖、助学金的通知
作者:审/黄锎靓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2-11 阅读量:

全院师生:

根据相关捐资协议及《学生奖励及评选办法》(校学发〔2024〕20号)、《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4〕25号)和《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5〕12号)等相关政策要求,现将机电学院通威太阳能·奖学金通威太阳能·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机电学院大二、大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通威太阳能・奖学金”“通威太阳能・助学金”由通威太阳能有限公司捐资设立,其中通威太阳能・奖学金用于专项奖励品学兼优的本科生,通威太阳能・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且成绩优良、表现良好的本科生,两项奖励各评选10名,奖励/资助金额均为1000元/生。

二、评选条件

(一)通用基础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全日制在校在读,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评选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初试成绩均全部合格;

完成参评学年体质健康测试且成绩合格(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无法参加测试者除外);

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二)通威太阳能・奖学金专项条件

勤奋好学,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钻研能力,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5%,按综测成绩较高者优先推荐参评;

当学年内,获得通威太阳能·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

(三)通威太阳能・助学金专项条件

通过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无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的高消费行为、奢侈浪费的现象;

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表现良好,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 30%按综测成绩较高者优先推荐参评;

三、评审管理

1. 评审时间

12月12日-12月15日:学生进行自主申报、材料投递

12月15日:学生申报材料投递结束

12月20日-26日:根据申报材料完成评选及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通威太阳能有限公司报送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

2. 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

申请人填写对应表单(通威太阳能・奖学金填写《通威太阳能・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通威太阳能・助学金填写《通威太阳能・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 12),并附上参评学年体质健康测试合格证明、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个人获奖/实践/科研等佐证材料(电子版);

邮件命名格式为“申请通威太阳能 + 奖 / 助学金 + 申请人姓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50816416@qq.com并加入咨询群:1059431242。

未按要求命名邮件完成线上材料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评选。

(2)学院评审

选: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申请材料,按照评选条件择优确定获奖名单

公示:学院根据评选结果拟定获奖 / 受助人员名单,在学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通威太阳能有限公司报送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

3.违规处理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院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相关奖励及证书。

四、款项事宜

奖/助学金由学院代发,发放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获奖 / 受助学生申报材料经本人签字后,学院向通威太阳能有限公司提交获奖/受助学生审批表、发放名单及相关发放凭证由学院和通威太阳能有限公司各执一份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