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4级、2025级本科在读学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3〕1号、校教发〔2026〕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转专业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2024年及之前入学学生按原《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3〕1号)执行,具体原则为:
1.校区间不转专业。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曾申请转专业并获批的学生、定向生和委托培养的学生、跨校转入我校的学生均不能申请转专业。
3.校区内专业累计转出、转入人数均控制在本年级该专业在读人数的20%以内。申请转出的学生超额,按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择优审批;申请转入的学生超额,由学院组织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4.体育类、艺术类学生只能在同类专业中互转。
5.中澳(外)2+2联合培养项目学生,可在所在校区内部项目内进行转专业。
(二)2025年入学学生按新《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6〕1号)执行,具体原则为:
1.获得跨校区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可填报获批资格校区和本人所在校区内专业,未获得跨校区转专业资格的学生仅可填报本人所在校区内专业。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曾申请转专业并获批的学生、定向生和委托培养的学生、跨校转入我校的学生均不能申请转专业。
3.各专业转入人数上限不超过本专业录取报到在读人数的30%。学院根据实际,在接收转入上限内自主确定各专业可接收转入人数,该人数为2025级大一、大二两次转专业共可接收的总人数,申请转入的学生如超过该专业可接收人数,由学院组织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4.体育类、艺术类学生在同类专业中互转。
5.中澳(外)2+2联合培养项目学生,只能在项目内进行转专业。
二、工作机构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由学院院长和党委书记共同担任组长,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系(室)主任等担任成员,负责全面统筹安排转专业工作。
组长:张黎骅、王文龙
成员:王玉超、康志亮、雷小龙、刘碧、黄鹏、张丽娜、陈文生
(二)转专业工作监督组:
由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监督组成员由学院教学秘书担任。负责转专业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并接受学生的申诉。
监督组组长:黄锎靓
监督组成员:杨梅、凡志强
三、接收计划
| 年级 | 专业 | 学科门类 | 在读人数 | 可转入人数 |
| 2025 |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 工学 | 148 | 45 |
| 2025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152 | 46 |
| 2025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工学 | 158 | 48 |
| 2025 | 农业工程 | 工学 | 59 | 18 |
| 2024 | 农业工程 | 工学 | 29 | 6 |
注:2024级其他专业可转入名额已满,不再接收。
四、申请条件
(一)2024年及之前入学学生按原《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3〕1号)执行,具体条件为:
1.所修读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前40%(成绩及排名截止到2026年5月6日);
2.已修读的所有课程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3.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2025年入学学生按新《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6〕1号)执行,具体条件为:
1.高考选考科目包含物理;
2.已修读的所有课程均合格(成绩及排名截止到2026年5月6日);
3.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五、组织程序
(一)转专业跨校区资格审核:5月6日。
本次转专业跨校区资格审核结果全部通过。
(二)学生网上申请:5月9日8:00-5月11日18:00。
在此期间学生可一次性填报两个志愿,并可根据教务管理系统实时提供的专业申请人数进行志愿调整。
如2025年转专业过程中,转出或转入专业针对2024级转专业转出或接收名额已满,则该专业在本次转专业过程中不再转出或接收2024级学生,且针对2024级转专业转出或接收累计人数,均需符合《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3〕1号)的要求。
(三)转出院网上审核:5月12日8:00-5月13日18:00。
按新办法和老办法申请转出学生均须转出学院进行审核。2024年及之前入学学生如数量超额,按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择优审批。
(四)转入院审核学生第一志愿:5月14日8:00-5月18日18:00。
如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人数超过接收名额,学院将根据学生成绩择优录取,具体录取方式如下:
1.第一类:优先录取已修(含在修)《高等数学》或《大学物理》课程的学生;
2.第二类:若第一类别学生未招满,再从其他申请者中择优录取。
3.学院将按照先第一类、后第二类的顺序进行录取。同一类别内,依据申请者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的专业排名百分比依次录取,排名百分比保留两位小数。
4.若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的专业排名百分比相同,则按《高等数学》与《大学英语》的加权平均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到低录取;若两科加权平均成绩仍相同,取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雅思(IELTS)、托福(TOEFL)等证书者优先。
5.若申请专业无接收名额,审核不予通过。
6.特别说明:2025级申请转入机电学院的学生,高考选考科目须包含物理,且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以初修成绩计算。
(五)转入院审核学生第二志愿:5月19日8:00-5月21日18:00。
转入学院接收第二志愿学生,接收要求与第一志愿一致。若第一志愿转入人数已达接收上限,则不再接收第二志愿学生。
(六)学院转专业工作结束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在学院院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批准后统一公布。
(七)教务处审批后在教务网公示转专业结果:5月22日-5月28日。
六、学籍与培养
1.转专业学生应完成本学期已选课程学习,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在秋季学期开学后到转入专业报到注册。获准转专业的大一学生编入转入专业同年级继续修读,大二学生编入转入专业下一年级继续修读,报到注册后新专业学籍正式生效。
2.转专业学生培养方案、学费标准及毕业条件等按转入专业要求执行。
3.学院负责指导和协调转入学生的课程免修、补修和选课等相关工作。
七、特别提示
1.转专业需慎重。学生应结合自身兴趣爱好和专长,充分考虑个人学业和职业规划,并与家长协商;转专业后将涉及补修课程和缴纳超学分学费等问题,同时有学业时间延长或不能完成学业的可能性。
2.转专业时间紧、环节多,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在此期间务必密切关注教务处主页和机电学院院网通知。
3.为提高转专业成功率,填报第一、第二志愿时可以有一定的梯度。以下专业历年申请人数较多,请各位同学根据自身情况,酌情申报,如会计学、审计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能源与动力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法学、汉语言文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等专业。
4.2025年入学学生的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的计算使用初修成绩。
5.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动物医学为五年制专业,请同学注意。
6.本次转专业2024年及之前入学学生使用《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3〕1号),2025年入学学生使用《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6〕1号),请同学们务必详细阅读。
7.本科创新实验班学生不参加本次转专业工作。
咨询电话:0835-2883018
纪委监督:0835-2882626
附件1《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3〕1 号)--针对2024年及之前入学学生.pdf
附件2《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6〕1号)--针对2025年入学学生.pdf
机电学院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