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电学院开展2025-2026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30 阅读量:

全院师生:

根据《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6〕11号)、《本科创新实验班实施办法》(校教发〔2025〕6号)等文件规定要求,现将2025-2026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在读学生。

二、评选指标及奖励

全院评选15名,奖励金额5000元/名。

(2025级5名,2024级5名,2023级5名)

每个年级候补3-5人(详细见候补条件)。

三、评选条件

1.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德育素质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初试成绩均全部合格;

(4)完成参评学年体育健康测试且成绩合格(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无法参加测试者除外)。

2.参评条件

(1)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位点小者优先,如位点相同则比较有效必修加权平均成绩同年级同专业排名百分比,百分比小者优先,如百分比相同则比较后二课排名,排名在前者优先。

(2)若参评同学条件相近,且结果出现异议时,则需要答辩,最终结果以答辩结果为准。

(3)当学年内,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

(4)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3.候补条件

(1)满足基本条件及参评条件。

(2)每个年级候补3-5人。

(3)若排位靠前的申请人放弃竞选(超过规定时间未进行学工申请并无法取得联系的申请人同样视为放弃),则由候补申请人进行补位。

四、日程安排

请申请人在10月7日18:00前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报送至腾讯文档收集表(具体链接将发至优秀学生奖学金QQ群:1040095717)

10月11日前学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开展评选工作并公示。

10月16日-18日完成公示,10月19日前申请人完成学工系统申请。


机电学院团委办公室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