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学院2021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11 阅读量:

根据研究生院《2021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https://yan.sicau.edu.cn/info/1016/7221.htm)等要求,现将2021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指标,结合学院评审实施细则进行等额评选,评选名单经研究生院汇总后提交学校评审委员会审议。

2.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根据学院评审实施细则安排评定工作,根据学校分配指标等额评选。

二、时间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

10月12日18点前:申请人下载《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共享指标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1)填报相关信息,并将纸质支撑材料及电子版“一览表”按要求提交院所。

1013日: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评名单,并在本院所内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生自然情况、科研成果、综合评价分数(硕士)等情况。

1014日后,按研究生院要求完成公示并上报材料。

(二)学业奖助学金

10月12日18点前:申请人填写《2021年机电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信息采集表》(附件2),并按要求向学院提交申请,同时提供纸质支撑资料。

1013日: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评名单,并在本院所内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生自然情况、科研成果、综合评价分数(硕士)等情况。

1014日后,按研究生院要求完成公示并上报材料。

三、指标分配

1.按学校《2021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划分,学院2021年国家奖学金共享指标2个;

2.按学校《2021年学业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划分,学院2021年学业奖助学金合计34个,其中一等奖7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17个。各年级指标分配如下。

年级

一等奖助学金

二等奖助学金

三等奖助学金

2019级

4

4

5

2020级

2

4

7

2021级

1

2

5

四、注意事项

1.参评国家奖学金及一至三等学业奖助学金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电子版:《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共享指标申请人情况一览表》、《2021年机电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信息采集表》以“参评项目-年级-姓名”方式命名,发送至jdxyyjs@sicau.edu.cn,邮件命名方式同上;

(2)证明材料纸质复印件,须经导师审核并签字认可后方可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材料,材料提交地点:综合楼325室;

2.申报材料必须齐备规范,并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并完成审核。逾期材料不全不规范者、补充材料审核者或逾期申请者,一律视同材料无效或放弃当次评选资格。

3.各类学术成果材料须严格按院发《机电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院发[2021]08号)(附件3)中规定内容和格式、要求提交。

4.申请材料一经发现重复使用或存在弄虚作假者,取消在校期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5.本细则解释权归机电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

机电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

20211011

 附件1.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共享指标申请人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2. 2021年机电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3. 四川农业大学机电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院发[2021]0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