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1年学生奖励工作,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一)大二年级及以上,表现优秀的集体或个人
二、参评基本条件
(一)思想素质
学生政治思想素质好,道德品质优良;未受纪律处分和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操行得分成绩80分及以上。
(二)学习成绩
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2020-2021学年度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三)其它
单项奖、创新创业典型不受基本素养成绩及学习成绩限制。
班级不能要求将学生个人获得的奖学金做二次分配或用于班费。
三、具体工作安排见附件。
备注:转专业同学2021-2021学年综测成绩在哪个班级,就在那个班级进行评优评奖。
机电学院
2021年9月29日
附件1、2020-2021学年优秀班集体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2021优秀学生统计表.xls
附件3、2021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xls
附件4、优秀毕业大学生申请表.xls
附件5、国家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6、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评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7、社会捐资奖学金申请统计表.xls
附件8、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统计表.xls
附件9、机电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奖励工作安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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