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研发〔2016〕15号)、《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研发〔2016〕16号)、《四川农业大学机电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院发〔2019〕4号)文件要求,现就学院2019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要求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候选人由学院进行综合评审评定,执行《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研发〔2016〕15号)文件,结合《四川农业大学机电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院发〔2019〕4号)进行评选。
2.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候选人由学院进行综合评审评定,按照《四川农业大学机电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院发〔2019〕4号)进行评选。
二、时间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
9月16日17点前:个人下载《2019年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1)填报相关信息,并将纸质支撑材料及电子版“一览表”报学院王萌老师处;
9月18日-24日: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候选人初评名单,在本院所内公示5天。
9月25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助学金初评名单(电子档)报研究生院汇总。
(二)学业奖学金
9月20日17:00前,个人填写《机电学院2019年奖助学金申请人自评表》报学院王萌老师处提交申请,并提供纸质支撑资料(注:材料应严格按院发《机电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中规定内容和格式、要求提交);
9月23日-27日: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获奖名单后在院所内公示5个工作日;
9月30日:学院老师提交经院所盖章的纸质名单到研究生院进行复审;
三、注意事项
1.各类申报成果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上一年度已申报过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2.按学校《2019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划分,院2019年国家奖学金指标1个,由2017级研究生申请,依《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研发〔2016〕15号)、《四川农业大学机电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院发〔2019〕4号)评选打分后产生;
3.按学校《2019年学业奖助学金指标名额分配表》划分,学院2019年学业奖助学金合计36个,其中一等奖7个,二等奖11个,三等奖18个,依《机电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院发〔2019〕4号)规定评选产生。
4.咨询电话:0835-2882182
附件1:《2019年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
机电学院
2019年9月12日